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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体商标可以由哪些形式组成?

作者:深圳仁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4-09 08:29:34

深圳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简单的说就是以立体形状的商标。立体商标可以是商品本身的形状、商品的包装物或者其他三维标志。

它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单纯的立体形状:(1)、商品自身的立体形状;(2)、商品容器的立体形状;(3)、商品广告物的立体形状;2、立体形状上附带文字商标或图形商标:(1)、商品自身的立体形状上附带文字商标或图形商标;(2)、商品的包装或容器的立体形状上附带文字商标或者图形商标;(3)、商品广告物的立体形状上附带文字或者图形商标。

立体商标注册主要注意的地方1、商品自身性质产生的外型不能注册。这一规定针对注册涉及商品的外形,同其天然状态或通常的加工状态相比,缺乏任何特别之处,换句话说,这种外形仅仅是对商品的叙述,而不能起到区别商品出处的商标功能。2、商品功能所决定的外形不能注册。(1)、功能主要包括技术功能和美学功能。所谓技术性功能就是商品的外型更有于该商品使用或使加工费用更低,我们就认为这一外型具有技术功能。(2)、有技术功能的商品外型不能注册的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对专利法的规避。因为一个纯粹功能性的外形,应该由发明专利来保护,并最终进入公有领域,而不能允许所有人将其注册为一个可以无限续展的商标;

3、具有美学功能的立体形状不能作为立体注册商标。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商标的宗旨被扭曲并因此损害版权和外观设计权。具有美学功能的外型不版权或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对象。

商标注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对于没有商标注册经验的商标注册者而言,商标注册也是一个艰难的过程。由于没有专业的商标注册知识,加上没有办理经验,因此在办理商标注册时对基本的商标注册流程和需要准备的材料也不清楚,更别说商标驳回、商标驳回复审等专业名词了。代办商标注册多年,熟知知识产权办理事宜。小编现在就为您详细讲解何为商标驳回复审及商标驳回复审后该怎么办等问题。

一、何为商标驳回复审?所谓商标驳回复审,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后被驳回,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该商标进行复审。

二、为什么商标复审会被驳回?由于我国众多企业的商标注册意识越来越强,因此现在商标注册量大,目前最常见的理由是与在先申请过的商标近似或相同。此外,也会因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九条至第十三条的规定,主要是指没有显著性,容易误导公众的商标。如:商标是通用名称、夸张性宣传、县级以上行政地名、仅表示功能、仅有原材料等情况。这些都是商标被驳回的可能因素。作为一家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对商标驳回复审案件也有很深的了解,在代理多家企业商标注册案件中,也仔细分析并归类商标驳回复审的原因,并成功帮助多个商标注册者下成功拿下商标。

三、如何解决商标驳回复审的问题?

(一)提起行政诉讼将商标评审委员会起诉到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通过行政诉讼来争取商标权,如果是对判决有所怀疑和不满的,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来继续陈述申请人之正当理由。依法维护自有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重新注册商标

1、对于是否需要重新注册商标,这就需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被驳回的商标已经投入使用,一旦注册不成会造成比较大的损失的,那么通过诉讼去争取权利就很有必要。

2、如果该注册商标还仅仅在筹备阶段,尚未投入实际的使用的话,小编觉得可以选择从新设计新的商标进行注册,以避免其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诉讼。

3、如果当事人想保留被驳回的商标,应当在十五天内及时提出复审申请,同时作为送达期间证据的送达信封一定要保留好。

一般情况下,如果缺乏商标注册经验,很多商标注册者会选择放弃,尤其是在收到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的时候,一看复审失败,心想肯定注册失败了。但事实并非如此,商标驳回复审失败,商标还是有希望注册成功的。因为商标驳回复审失败并不代表给商标标上了“死刑”,申请人依然可以选择通过商标行政诉讼的方式来争取自己的权利。正是由于代理有限公司积极行使商标行政诉讼这个武器,并且提供了大量的商标使用证据,为广大商标注册者争取到了权利。

个人自行进行商标转让有哪些风险?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商标对于企业的重要性,但是就目前商标市场来说,注册商标的成功率还不是很高,所以很多人选择进行商标转让。那么个人自行进行商标转让有哪些风险呢?个人自行进行商标转让有哪些风险?

1、买家可能购买到虚假商标对买家来说,较大的风险之一,就是买到失效,或虚假根本就不存在的商标。这个时候,商家即便得到了一个商标标志,但它也有可能是失效,或是存在债务贷款等情况。卖家就是利用商家们对商标知识,了解和熟悉的不够全面这点,从而实现自己不法的目的。

2、不懂得如何转让和买卖商标假使商家们想要在私下转让商标,这个时候除非商家十分熟悉和了解,整个商标的转让买卖流程,否则私下转让商标的商家,就很难完成整个转让过程。甚至交易的安全,都不能得到法律上的保护。一般来说,商家们转让和买卖商标,都需要评估商标价值,确定价格,然后就是签订具备法律效应的合同,最后则才是办理商标权的转让流程。需要向商标局递交商标转让申请,直至申请通过审查,得到商标核准转让证书后,该商标转让和买卖才算彻底完成。

3、商家可能买到不完全或完整的商标我国法律中有过相关规定,商家们转让商标的时候,必须要连同近似商标也一起转让。除此外,假使该商标是多个商标样式的组合商标,那么此时商家也应当连同整体的所有商标一起转让。一旦买家不知道这点,那么买家就很有可能利用这点,只转让一个近似商标给买家,或是只转让一个组合商标的一部分商标给买家,无论是那种,买家在今后都不可能能更好的使用该枚商标。

我国在确定商标权属时实行“先注册”原则,即商标专用权属于先申请注册并依法核准的商标申请人。一些企业或个人急需使用商标,可以“先使用后注册”。这样的隐患是:未注册商标虽然可以使用,但如果发生商标纠纷,法律将保护当事人“先注册”的合法权益。“法人注册,公司使用”是企业在注册和使用商标时容易犯的错误。说明该商标是法定代表人申请注册的,但公司免费使用,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如果公司由多个股东共同设立和经营,一旦法定代表人撤资,禁止公司使用原商标,或法定代表人要求公司每年支付高额商标使用许可费,公司将遭受巨大损失。建议有上述问题的企业尽快将商标转移到企业名称上,避免日后出现麻烦。超出使用范围,也是企业在日常商标使用过程中很容易犯错误的。商标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的商品或者服务分类使用。超出使用范围的部分必须重新注册。

未经注册,不得作为注册商标使用。超范围使用商标的隐患:一是商标使用不受保护;二是存在侵权的可能。一旦侵权发生,要承担的责任可以大也可以小。商标注册人的字体、图案、名称、地址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后,商标申请人不到商标局进行商标变更是一种误解。这些商标申请者认为:“商标是我的但是,商标注册信息变更后,商标局可以撤销该商标,而不必到商标局办理商标变更手续。

《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期满不办理续展手续的,可以延长六个月。”。每一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前一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撤销注册商标。”部分企业因管理不善,注册商标期满未续展,可能被商标局撤销注册。这也是我们日常使用商标中的一个误区。为更好地保护商标,建议指定专人管理,及时更新过期商标。希望以后在注册和使用商标时,避免陷入这些误区,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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