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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状态实质审查生效的含义

作者:深圳仁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0-06 08:49:49

专利申请状态实质审查的生效是什么意思?

第一,说明你的专利申请是发明专利申请,并且已经进入第二阶段,即,实质审查阶段。

第二,对于发明专利申请,专利局会下发至少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答复。

第三,如果专利局认为你的专利申请符合授权条件,则实质审查阶段结束,专利局会发文件通知你进行授权登记。从法律状态来看,你的专利申请很可能还处于实质审查过程中。

专利实质性审查要多久

专利实质审查的时间不确定,一般是6-18个月,取决于发明的内容,审查员对发明的理解和审查员的工作安排以及审查员与申请人或其代理人之间文件往复的时间。专利审查流程公共服务目前不收取任何费用。

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

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的目的在于确定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应当被授予专利权,特别是确定其是否符合专利法有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规定。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实质审查程序通常由申请人提出请求后启动。根据该条第二款的规定,实质审查程序也可以由专利局启动。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应当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在实质审查中,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专利局认为仍然不符合专利法规定,即仍然存在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缺陷的,应当予以驳回。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专利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还规定了在实质审查程序中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情形。

商标作为知识产权中的重要内容,对企业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由于商标涉及的专业知识较广,因此很多企业对商标没有全面的认识,认为成功注册商标就完事了,而商标的使用期限是十年,十年时间一到,需办理商标续展。在商标的经营使用问题上,一些企业容易忽视它。这些年发现注册商标被他人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申请撤销的商标案件越来越多。那么如何办理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呢?下面由以多年的代办商标注册经验为您介绍关于商标撤销的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一)商标撤销途径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1、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注册公司。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二)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办理流程

1、委托商标注册公司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注册公司。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查收商标局寄发的书件。如何办理商标撤销?

(三)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材料

1、应提交的书件申请人办理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应提交以下书件:

(1)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应注明撤销理由);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委托商标注册公司的,提交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的复印件;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商标注册公司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2、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具体要求

(1)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书式,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2)申请人名称、申请人章戳(签字)处加盖的章戳(签字)应当与其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姓名后面填写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3)申请人地址应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相应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4)委托商标注册公司申报的,应当填写商标注册公司名称并在“商标注册公司章戳/代理人签字”处由商标注册公司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机构章戳。

(5)申请撤销共有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处应当填写该共有商标的代表人名称。

(6)申请撤销部分商品/服务项目,应在“撤销商品/服务项目”处填写申请撤销的部分商品/服务项目,且应与核定使用的同一种商品/服务项目名称相同(可再加附页);申请撤销全部商品/服务项目,此处应填写“全部”字样。

(7)申请人应在撤销理由中说明被申请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有关情况(可再加附页)。

(8)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处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我想大家都知道,就是为了让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减低税负。而企业在发展到一定阶段也是需要做税务筹划的。只有拥有正确的税务筹划方案,才能帮助企业解决高额利润,才能让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更好的发展。所以,小编在大家想要做税务筹划前,写了这篇文章,希望企业做之前,仔细考量。不要犯一些常见的错误。那么,这我们日常看到的错误税务筹划分别是哪些呢?

1、财务造假税务和财务虽然在绝大多数民营企业当中同属一个部门,但本质上是有区别的,做账遵循的是会计法,纳税遵循的是税法。很多企业会有两套账,一套内账一套外账,内账基本上反映真实的企业经营状况,而外账就是用来给税务局看的,用来作为纳税基数计算税金的。这个不用多说,现在大多数财务们都了解了,但是很多老板还不够清楚这是违法行为,而不是所谓的税务筹划。

2、合同作假这个借用某明星的事件来举例吧,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但是通过合同的人为拆分,这份拍摄合同的金额变成了1000万元,所以只按照1000万元进行了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没有申报,也没有纳税。这是赤裸裸地偷逃税!拍摄的交易既定,纳税基数3000万元已经发生并确定了,该缴纳的税金就已经确定了。结果在合同上修改一下,就少缴了730万元,这不是偷逃税是什么?在合同上玩文字游戏可不是税务筹划。

3、私人卡走账私人卡是很多民营企业都在用的一种方式,不论是老板个人的,还是公司高管的私人账户,在企业当中都是不合规的。不是销售金额打进来,就是员工工资福利或是股东分红打出去。这些都是悄悄进行的,不能让税务局知道的,很明显,这是一种逃税的行为。所以,利用私人卡进行资金划转根本不是税务筹划。

4、买卖发票虽然金税三期的监管力度是与日俱增,但仍然有一些不怕死的老板和无知的财务在打票的主意。成本票拿不到要去买,费用票不够也要去买,反正一言不合就买票。甚至,增值税专用发票也要买,因为进项抵扣不够。而有的企业呢,可能本身没有什么税要缴纳,就认为自家票闲置着太可惜,于是就倒卖票来获利。刚刚说的这些全是违法行为,尤其买卖增值税专票,还会涉嫌刑事犯罪,就更别提什么税务筹划的方法了。违了法,就谈不上税务筹划。

5、骗取优惠我们国家对特定的一些行业和企业会有一些税收上的优惠政策,也是鼓励这些行业和企业大力发展。然而又有一些企业明明不符合优惠政策的资格,却通过各种方式来骗取优惠资格,来享受优惠政策,还美其名曰税务筹划。这仍然不是合法合规的手段,不是税务筹划的方法。

以上的方法都是脱离了税法的范畴,违规操作,所以都不能称之为税务筹划的方法。反观那些不在事先就进行筹划和安排的方式方法,基本上都是偷逃税的违法行为。现地方政府拿出地方留存部分奖励入驻企业,企业可通过这个方法来进行正确的税务筹划。有限公司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40%-70%给予扶持企业所得税一地方财政所得的40%-70%给予扶持个人独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3%(小规模纳税人)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0.5%-2.1%(小规模纳税人)总体税负不超过5.18%;0.5%-3.1%(一般纳税人)正确的税务筹划不是偷税漏税,是国内外都认可的合理节税方式;一切筹划都是以改变商业模式为前提!通过商业模式的小变动,就能起到如此大的激励效果!

企业和个人最担心的是商标注册的成功。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同一商标、相似商标、被异议等因素都可能导致商标注册的失败,如何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众所周知,一个好的品牌可以帮助企业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甚至决定企业的长远发展。然而,并非所有的高层建筑名称都可以注册为商标。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了不能作为商标使用或者注册的商标。

企业使用国名、地级以上名称等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或者使用商品通用名称和无明显特征的名称作为商标的,最终将无法通过商标局注册,这也导致了商标注册的失败。因此,企业在选择商标名称时,除了要考虑商标名称是否醒目、易于宣传等影响传播的因素外,还应考虑商标是否存在显著性、原创性、相似性等专业问题,以便顺利通过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同一商标或类似商标导致商标注册失败是最常见的失败原因。

因此,在申请商标注册前,有必要事先查询商标的相似度。企业或者个人可以登录商标局指定的“中国商标网”或者委托商标局进行商标近似查询。通过了解注册情况,可以查询待注册商标是否与已注册或他人注册的商标相同或相似,将大大降低注册风险,提高注册成功率,避免制造是时间和金钱的双重损失。我国《商标法》规定,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立体标志、色彩组合、声音在内的所有单项要素,均可申请商标注册。

其中,单一使用的一个要素称为单一商标作为商标申请,两个或两个以上要素的组合称为组合商标,如“文字+图形”商标、“字母+数字”商标等。组合商标结合了各种元素的不同特点,具有图文兼备、形象生动、易于识别等优点。此外,组合商标节约了大部分单独注册的成本,因此大多数企业都会选择这种方式。然而,复合商标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在我国,复合商标是通过对每一构成要素的单一审查来审查的。构成复合商标的汉字、字母、图形等要素,必须确定与他人已经拥有或者注册的不相同或者不相似,方可通过审查。也就是说,只要其中一个构成要件相同或相似,这样,整个商标的组合就会被驳回,最终商标注册就会失败。因此,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复合商标的单独注册将大大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如果要注册的复合商标对企业或者个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商标也可以单独注册,整个复合商标也可以整体注册。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商品或服务类别的选择是一个重要环节。

目前,中国选择使用“同类商品和服务表”,将商品和服务分为45大类和若干小类。企业和个人在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类别时,应当尽可能仔细、谨慎,以便于准确确定商标的保护范围。如果选择错误的商标类别,不仅不能起到维护企业和个人合法利益的作用,而且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很可能造成商标的相似性,从而无法成功注册。商标注册失败的原因有很多,除了申请人的原因外,在商标申请过程中也会有很多不可避免的原因,如查询的盲目性、审查员在商标复审中的主观性等,等等,企业或个人不可避免地会遇到申请被驳回或反对的情况,但这并不意味着商标是“无法治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驳回或者未公告的商标,由商标局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另一方面,在程序上,商标局驳回的申请,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驳回复审和作出新的裁定。也就是说,给所有被判“死刑”的商标一个重生的机会。因此,商标被拒后,企业或个人不应后悔和叹息。相反,他们应该积极准备拒绝审查所需的材料,并尽最大努力检索自己的商标!商标注册看似麻烦,但这里也有一些捷径可走。

但是,如果企业和个人对商标注册的一些理论、法律、法规还不确定,还需要找一个更正规、更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商标代理公司进行咨询或代理。正规的商标代理机构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无论从法律法规还是办理程序上都能提供专业意见,及时避免人为失误,大大提高了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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